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Pingjhen, Taoyuan City $38,948 per month Temporary Full-time 2 days ago 徵才機關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 系無 性 別不拘 名 額1 地 址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工作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有效日期起114-09-03 有效日期迄114-09-08 資格條件 1.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。2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 * 工作項目1.辦理社勞行政相關業務。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* 聯絡資訊一、應徵者請檢齊下列資料:【1.桃園市平鎮區公所職缺甄選報名表:請至本公所官網http://www.pingzhen.tycg.gov.tw/相關資料/徵才資訊/ 或 便民資訊/下載專區/民眾常用檔案下載/人事業務表單分類查詢下載,詳填相關資料及聯絡電話,無法聯絡者,視同棄權)。2.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。3.公務機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無則免附)。4.各類語言能力檢定合格證書(無則免附,僅附成績單者不予計分)。】二、(1)以e-mail方式報名:將以上相關資料(報名表及畢業證書影本必備)依序掃描成PDF檔,於114年9月8日17時前,以電子檔e-mail至10018613@mail.tycg.gov.tw,郵件標題請註明「應徵桃園市平鎮區公所社會課約僱人員(職代)職缺」,並請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。如承辦人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,視同未送件。(聯絡電話:03-4572105分機2505,張小姐) 。(2)僅於事求人系統點選應徵而未檢附本公所報名表格式、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者,視為資格不符。三、(1)應徵資料經初審合格者,擇適合本職缺業務需求者通知面試。(2)資料不齊者或初審資格不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者,不另行通知。(3)檢附之各項證件資料,如有虛偽、不實等情事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四、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,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,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二倍,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。候補期間為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如無適合者亦得從缺並重新徵才。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公所網頁/訊息公告/最新消息,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五、本案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 (每月38,948元,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),係列入115年身心障礙特考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,僱用期限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(約為115年7月),俟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六、本職缺係114年10月預估缺,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,則取消錄取資格。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Apply Now Forward this job to your email to apply later Share